來源:廣州陽溢 發布時間:2024-03-25
事項名稱: 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(延續);
辦結時限: 12( 工作日 );
實施主體: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
1、符合燃氣發展規劃要求;
2、有穩定、可靠并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;
3、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設施;
4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固定經營場所;
5、企業的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、維護和搶修人員經專業考核合格;
6、有健全的燃氣經營管理體系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;
7、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搶修能力、風險承擔能力和賠付能力。
8、《燃氣經營許可證》到期前三十日。
1、符合條件,符合取得燃氣經營的條件;
2、提交申請(向相關部門或網上提交變更申請材料,)
3、受理,材料符合要求應急局給予受理;(材料不齊全則會駁回)
4、審批,應急局對辦事人提交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;
5、辦結,審查通過的,符合規定條件,予以許可。
1、燃氣經營許可證申請表(延續)
2、燃氣經營許可證
3、燃氣經營許可告知承諾申請書(延續)
4、發生變化的有關資料
關鍵詞:燃氣經營許可證延期,燃氣危化證延期,燃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延期,燃氣危化證辦理流程